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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如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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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银行放款; 8.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过户。房屋过户登记时必须提交房产证。 房屋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原件)5、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7、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一、按揭房可以民间个人抵押不按揭房可以抵押给个人。按揭购房是指通过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用来支付房款的购房方式。按揭购房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成为抵押权人。抵押后的房产可以办理第二次抵押,二次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等组织,没有限制。目前,通过抵押进行贷款担保在民间非常普便,最主要的问题是很多人不清楚抵押需要经过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常见于民间借贷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在借条或欠条上写明借款人的房产或者车辆抵押给出借人。这样的约定如果没有办理抵押,在违约情况出现时,出借人一方并不能主张抵押权人本应享受的优先受偿权利。所以建议通过抵押方式取得担保的,签署抵押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二、购房合同补办需要什么材料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过户。房屋过户登记时必须提交房产证。 房屋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原件)5、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7、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一般是不能进行过户的,还需要和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银行放款; 8.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过户。房屋过户登记时必须提交房产证。 房屋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原件)5、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7、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一、按揭房可以民间个人抵押不按揭房可以抵押给个人。按揭购房是指通过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用来支付房款的购房方式。按揭购房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成为抵押权人。抵押后的房产可以办理第二次抵押,二次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等组织,没有限制。目前,通过抵押进行贷款担保在民间非常普便,最主要的问题是很多人不清楚抵押需要经过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常见于民间借贷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在借条或欠条上写明借款人的房产或者车辆抵押给出借人。这样的约定如果没有办理抵押,在违约情况出现时,出借人一方并不能主张抵押权人本应享受的优先受偿权利。所以建议通过抵押方式取得担保的,签署抵押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二、购房合同补办需要什么材料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过户。房屋过户登记时必须提交房产证。 房屋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原件)5、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7、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不动产权属证书,没有该证书只有购房合同则无法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就不能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第3种观点: 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过户。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要怎样才能过户呢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过户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的材料分别有: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其他必要材料。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如何过户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无法过户。房产证是权利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法律禁止其上市交易。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如何去过户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进行过户的,还需要和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如果材料不齐全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揭房拿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贷款呀按揭房拿购房合同一般不可以贷款。进行借贷时,为保证债权人能够顺利实现债权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购房合同不属于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可以作为抵押,无法起到法律保护作用。按揭房拿购房合同能够贷款吗按揭房拿购房合同不可以贷款,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等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还在按揭的可以进行过户,但是在办理过户之前要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此外,若房屋不满5年的,还要缴纳5.55%的营业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若房屋满5年的,则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第3种观点: 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一、按揭房可以民间个人抵押不按揭房可以抵押给个人。按揭购房是指通过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用来支付房款的购房方式。按揭购房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成为抵押权人。抵押后的房产可以办理第二次抵押,二次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等组织,没有限制。目前,通过抵押进行贷款担保在民间非常普便,最主要的问题是很多人不清楚抵押需要经过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常见于民间借贷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在借条或欠条上写明借款人的房产或者车辆抵押给出借人。这样的约定如果没有办理抵押,在违约情况出现时,出借人一方并不能主张抵押权人本应享受的优先受偿权利。所以建议通过抵押方式取得担保的,签署抵押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二、购房合同补办需要什么材料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过户。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一、夫妻共同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夫妻共同买房的流程如下:1、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2、双方亲自到场签订购房合同;3、双方携带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4、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什么证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关系的材料;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证明;3、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如果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和理由;4、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时,需要提供承租人的意思证明;5、出售共有房屋时,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表示证明。这些证据都是诉讼程序中所需要的基本证据。案件具体所需的证据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准备。三、贷款还完当天可否过户不一定,一般通常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办理过户手续,拿到新的房产证房贷还清后,业主需要携带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及之前还款的贷款还款记录,再到还款的银行所在地开具贷款已经还清的相关证明;然后再带着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开具的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来的产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书等一些资料,自己到房管局办理换证业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银行放款; 8.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一、按揭房可以民间个人抵押不按揭房可以抵押给个人。按揭购房是指通过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用来支付房款的购房方式。按揭购房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成为抵押权人。抵押后的房产可以办理第二次抵押,二次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等组织,没有限制。目前,通过抵押进行贷款担保在民间非常普便,最主要的问题是很多人不清楚抵押需要经过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常见于民间借贷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在借条或欠条上写明借款人的房产或者车辆抵押给出借人。这样的约定如果没有办理抵押,在违约情况出现时,出借人一方并不能主张抵押权人本应享受的优先受偿权利。所以建议通过抵押方式取得担保的,签署抵押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二、购房合同补办需要什么材料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银行放款; 8.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银行放款; 8.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3种观点: 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过户。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一、夫妻共同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夫妻共同买房的流程如下:1、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2、双方亲自到场签订购房合同;3、双方携带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4、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什么证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关系的材料;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证明;3、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如果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和理由;4、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时,需要提供承租人的意思证明;5、出售共有房屋时,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表示证明。这些证据都是诉讼程序中所需要的基本证据。案件具体所需的证据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准备。三、贷款还完当天可否过户不一定,一般通常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办理过户手续,拿到新的房产证房贷还清后,业主需要携带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及之前还款的贷款还款记录,再到还款的银行所在地开具贷款已经还清的相关证明;然后再带着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开具的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来的产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书等一些资料,自己到房管局办理换证业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贷款。在开发商那买一手房的时候是先签购房合同,然后贷款,等房产证下来由开发商移交银行。但是你拿着购房合同是不能去贷款的,银行也不会贷给你。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贷款。在开发商那买一手房的时候是先签购房合同,然后贷款,等房产证下来由开发商移交银行。但是你拿着购房合同是不能去贷款的,银行也不会贷给你。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3种观点: 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过户。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一、夫妻共同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夫妻共同买房的流程如下:1、双方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2、双方亲自到场签订购房合同;3、双方携带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4、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什么证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关系的材料;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证明;3、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如果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和理由;4、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时,需要提供承租人的意思证明;5、出售共有房屋时,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表示证明。这些证据都是诉讼程序中所需要的基本证据。案件具体所需的证据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准备。三、贷款还完当天可否过户不一定,一般通常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办理过户手续,拿到新的房产证房贷还清后,业主需要携带贷款合同和购房合同及之前还款的贷款还款记录,再到还款的银行所在地开具贷款已经还清的相关证明;然后再带着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开具的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来的产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书等一些资料,自己到房管局办理换证业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2种观点: 按揭房转让时要经银行同意。按揭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外,一般还需要签订按揭贷款合同。而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依据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按揭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转让房屋时要经银行同意,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转让凭证等材料。一、按揭房可以民间个人抵押不按揭房可以抵押给个人。按揭购房是指通过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取得贷款资金用来支付房款的购房方式。按揭购房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成为抵押权人。抵押后的房产可以办理第二次抵押,二次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等组织,没有限制。目前,通过抵押进行贷款担保在民间非常普便,最主要的问题是很多人不清楚抵押需要经过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常见于民间借贷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在借条或欠条上写明借款人的房产或者车辆抵押给出借人。这样的约定如果没有办理抵押,在违约情况出现时,出借人一方并不能主张抵押权人本应享受的优先受偿权利。所以建议通过抵押方式取得担保的,签署抵押合同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二、购房合同补办需要什么材料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银行放款; 8.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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